何谓幸福?西方幸福论的若干命题

何谓幸福?根据西方伦理学的传统,幸福的定义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分别可概括为“快乐即幸福”,“幸福是需要满足的心理体验”以及“幸福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 对于第一种观点,感性主义者认为人的自然本性就是趋乐避苦,一切引起快乐的就是善,导致痛苦的就是恶,并把快乐视为人生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幸福的标准。穆勒说,“幸福是指快乐与免除痛苦,不幸福是指痛苦和丧失愉快。”那么,是否幸福就等价于快乐呢?显然,当我们在饥寒交迫的时候得到一份美食,必然是会感到快乐的,但是,面对前途未卜的人生图景,甚至还要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我们难道会幸福吗?答案想必是否定的,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幸福和快乐划等号,而感性主义的一大缺陷正是在于未能把快乐感和幸福感从根本上区分开来。

在我看来,两者的重要区别之一在于,快乐感更多是短暂的,而幸福感则是历时的、持久的。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快乐可以是因为现世的一时满足,而幸福感更多源于对未来的期许,稳定且热爱的工作、持久可靠的友谊、美满融洽的爱情,这些一般意义上可以引起幸福联想的都具备对未来的某种保障,可见幸福感的特征之一便是持久性。另外,两者的另一个区别在于,快乐感更多是感性层面的,而幸福感则更多的理智层面的。简单的欲望满足可以带来快乐,而这种快乐往往是不自觉地,品味到美食、欣赏到音乐,人们自然会感到快乐,美的事物可以引起人生理上的愉悦感,但是这种外部的刺激很难引起内在的幸福感,是为两者区别之二。

对于第三个观点,即“幸福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是这种理性主义幸福观的代表人物。苏格拉底认为德性就是幸福,而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就就一种合乎德性灵魂的现实活动”。在我看来,虽然这一观点破除了“快乐即幸福”的简单幸福论,但这一论述过度强调个人德性的完满而忽略了客观的因素,只提供了一条追求的幸福的途径,而没有考虑到幸福的多重含义。

相较而言,我更认可第二种观点,即“幸福是需要满足的心理体验”,这里的需要(不妨将之与“需求”等价来看)既有主观层面也有客观层面的内容,可以说较好的平衡了上述两种观点。“它突破了传统哲学关于‘幸福是人生的重大的快乐’的界定,十分清晰地把构成幸福的基本元素分离开来,初步揭示了属于幸福两大基本元素之间特殊的原因与结果关系,揭示出幸福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之间的形式与内容特性。” 关于需求及其与欲望的关系,将在下文中详细展开。

何谓欲望?欲望与需求

那么,什么是欲望呢?按照百度百科的定义,“欲望(Desire)是由人的本性产生的想达到某种目的的要求,欲望无善恶之分,关键在于如何控制。世界上所有动物最原始的、最基本的一种本能。从人的角度讲是心理到身体的一种渴望、满足,它是一切动物存在必不可少的需求。一切动物最基本的欲望就是生存与存在。”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欲望是关乎本能的,“生死根本,欲为第一”,它是本能的一种释放形式,构成了人类行为最内在与最基本的要素,更接近潜意识中的某种驱力,这个意义上类似于弗洛伊德所谓的“力比多”。

和欲望相近的一个词语是需求,心理学上马斯洛把人的需求分为五(六)个层次,分别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严需求、自我实现需求(和超自我实现)。 他认为个人绝大多数欲望和冲动都是相互关联的,驱使人类的是若干始终不变的、遗传的、本能的需求,是人类天性中固有的东西;同时人类的需求是以层次的形式出现的,由低级的需求开始,逐级向上发展到高级层次的需求,当一组需求得到满足时,这组需求就不再成为激励因素了。

简单来说,既然欲望即本能,那么它所对应的是一些简单的需求,如生理需求、安全需求,而更高层次的需求则不适合称之为欲望。这是欲望与需求的联系,而欲望和需求的一大区别在于,马氏认为需求是层次性的,随着一项需求的强度逐渐降低,另一项需求逐渐上升,而已被满足的需求不再成为激励因素;与之相反,欲望的一大特征便在于其始终存在,存在于人的本性之中构成内在的持续的驱力。相较于需求,欲望的沟壑更难被满足(甚至无法被满足)。

幸福,是否就是欲望得到满足?

那么,幸福是否就是欲望的满足呢?显然,既然欲望是人的本能,无关乎道德也没有对错判断,因此它带来的既有好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我们不能简单地用欲望的满足来作为是否幸福的衡量指标。那些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的人,用尽心机搏得地位与财富,可以说是极大地满足了欲望,但是他们真的幸福吗?俗话说做贼心虚,那些人往往生活在担心事情暴露的惴惴不安和内心道德律令的双重煎熬之下,谈何幸福?何况,现代心理学、社会学研究表明,物质因素对幸福的作用,受边际递减规律的影响,也就是说,财富、地位越高,相对来说物质增长的效用(幸福感)越少。对我们普通人来说,那些亿万富翁的财产之间的区别,不过在于多还是少一个零而已,实际上只是数字上的差别而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另一方面,欲望的满足不能带来幸福的原因在于,欲望几乎是永无止境的,一旦我们获得了所欲求之物,又会被下一件事物所吸引。正如叔本华所言,欲望的满足是短暂而虚幻的。想吃一块巧克力蛋糕的人,体验到的不过是某种短暂而转瞬即逝的快乐罢了,这种快乐很快会被对其他事物的欲望给取代,不然就是因为吃太多而感到恶心。因此,我们永远无法得到片刻休息,我们的存在注定要受苦。 从这点来看,因为欲望不可能被满足的特性,它恰恰是不幸福的根源而非幸福的原因。这种说法或许有些极端,但却有力的表明了单纯的欲望满足并不能带来持久的幸福,若一昧为了一己之欲而不考虑其他有价值的事物,很有可能被欲望所迷惑而失去人生的方向,甚至为了追求私欲而不择手段以至于违背社会伦理和法律规范,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可以认为,欲望具备的另一个特点是迷惑性,有人说,“欲望是对缺乏的意识,以及我们为了填补缺乏所付出的努力,而缺乏却永不止息地再生。”这种说法有其见地,人不仅对于己所未有之物产生欲望,即使对已具备之物仍会因主观认为“缺乏”而欲望不减;欲望更包含着主动的向度,驱动我们不断索取努力填补,而欲望却永不止息地再生——于是人们便如同希腊神话中西西弗斯般推着永远无法到顶的石头处在上山下山的途中,永无穷尽。

这是欲望恶的一面,它趋势我们不是向善的方向前进而是依循着生物性的本能行事,甚至不断做一些无意义的举动。因此,我们需要对欲望加以控制,而不能成为欲望的奴隶。一定层面上,幸福不在于欲望的满足,而恰恰在于对欲望的控制,中国古代智慧中“知足常乐”、关于“得失”的辩证观点以及《道德经》中“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的论述即在于此。

幸福的因素:需求、社会、欲望与理想

回过头来,构成幸福的因素有哪些呢?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其中既有生理上的简单满足(可以理解为快乐),又有精神层面的多方面要素。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或许可以给出一些启发性的思考。例如,若我们把快乐理解为肉体上的、生理上的简单满足,那么这一理论可以解释为什么快乐是幸福的因素之一。马氏指出,人类的需求是以层次的形式出现的,只有当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才会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试想一个生活在战乱中的人,衣食尚不能得到保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为政治的动乱、经济的贫瘠而充满紧张,又怎会追求名声、地位呢?可见,只有当人们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得到满足之后,才会追求、获取更高层次的需求,也就是说,低层次需求的满足所带来的快乐是高层次需求的满足所(可能)带来的幸福的基础。设想一个疾病缠身的人,无法得到生理上的自由与满足,或许也很难感到快乐乃至幸福。

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可以帮助我们对幸福进行另一方面的思考。需求层次理论是从个人的角度来探索人的基本需要有哪些,但人毕竟是社会性的生物,因此仅仅用这一理论来解释幸福感还有些不足。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性是人的本质特征,人不能隔离开环境而追求个体意义上的幸福,追求小我的幸福无疑是片面的、不可持续的。西方很多富豪在发展事业的基础上也专注于慈善,如卡内基、比尔盖茨、巴菲特等,很多人建立了慈善基金会,而在我国经济水平不断发展的同时,慈善意识也在觉醒,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慈善。为什么在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高度商业化的社会中人们却愈发关心慈善?这是因为个人从财富上获得的幸福感是有限的(边际效益递减),而在满足了个人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只有在为社会做贡献、为他人服务的过程中,我们才能获得幸福所需要的环境和条件,产生更大的幸福感,实现个人幸福与社会进步的相互促进。” 可以说,这种对他人、对社会的关注也是我们人性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过程中从他人身上获得了快乐的“通感”,将个人的幸福融入到了更普遍性的幸福中。生活中,我们常能看到那些乐于为他人提供帮助之人,生活得非常充实,而且“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我们对于笑脸相迎之人多会以恩报恩以诚相待,所以那些人往往与周边人能有非常融洽的关系,又怎能不幸福呢?

再者,对待欲望的态度也影响着是否能够幸福。根据叔本华的观点,当欲望不能满足的时候,是痛苦;当欲望得到满足之后,是无聊,因此人的一生就像一个钟摆,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来回摆荡。既然欲望终究只能带来痛苦,那么对于他来说缓解痛苦的唯一方法是“禁欲”(“审美的凝视”),即对欲望的控制,此观点也代表了很多禁欲主义者的看法。我认为他的观点有些悲观而太过极端——既然欲望是人的本性,又怎能被压抑呢?况且欲望有其积极的一面。相较而言,我认为更好的方法适度地去控制欲望,控制好度,既要顺从一部分合理的基本的欲望,又不能成为欲望的奴隶。例如,追求生存的欲望促使人类文明的延续,追求基本温饱的欲望成就国家和社会不断发展,追求自由、法治的欲望推进社会制度的完善修正。我们要正确地看待欲望积极的一面,不能因此害怕它消极的一面而逃避,甚至陷入虚无主义,这就矫枉过正了。总而言之,我们应当适度控制欲望,不能为欲望所控,但也不能过度克制欲望,视其为洪水猛兽。

此外,理想信念也是构成幸福的一个重要因素。正如上文所说,幸福是长久的,是对于未来的某种期许,而理想同样符合这些特征。理想是对未来的美好向往和追求,它来源于现实而超越现实,是对现状的改善和期许,为我们提供了前进的方向。很多时候,一件追求已久的事物,真正获得之后并不会有太多的喜悦,而比这更难得的却是追求过程中的持续动力。结果本身带来的快乐或欲望的满足是短暂的,但在追求的过程中所体验到的却可能是持久的满足和幸福。因此,一个建立在正确的价值观之上的理想信念,往往是幸福的源泉,试看那些白手起家艰苦奋斗的企业家,创新苦干不计得失的科研工作者、春风化雨立德树人的教师,他们在追求理想的路上难道会不幸福吗?如苏格拉底所说,“人类的幸福和欢乐在于奋斗,而最有价值的是为理想而奋斗”,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纵使客观上的一些情况是不尽人意的,但内心的信念激励着我们,为了最终理想而献身的价值感鼓舞着我们,有理由相信,为着理想而奋斗的人生的幸福的。